项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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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业人员期末人数(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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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单位从业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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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06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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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统计范围
全区法人单位是指在本区注册的所有法人单位。
二、采集渠道
按照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》的要求,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。
三、主要统计指标解释
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:是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全市法人单位中工作,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人员数。包括:在岗职工、劳务派遣人员、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单位中工作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、兼职人员、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。不包括本单位的不在岗职工。